作个忠心的守望者

作个忠心的守望者

陈建城

「我何时指着恶人说:他必要死,你若不警戒他,也不劝戒他,使他离开恶行,拯救他的性命,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,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。倘若你警戒恶人,他仍不转离罪恶,也不离开恶行,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。」(结三18~19;参阅结三十三1~9)

古代的城邑,常安排一些人作守望的工作,目的在保护城里的居民免受敌人的突击,或应付一些意外的灾祸。这些守望者驻守城墙高处,一旦发现任何危险的迹象,就发出警讯,警告城里的居民,以便及时应付突然临到的危险。当然,守望者必须谨慎小心,不发出任何不必要或虚假的警讯,否则居民将对他所发的警讯失去信心--守望者的职责何等重要,由此可知。

旧约时代先知们的职责之一,就是守望的工作。每当神的子民面临危险,先知们就必须发出警告,提醒或警戒他们。倘若守望者失职,神就要向他们追讨百姓「丧命的罪」。今天教会时代守望的职责,固然落在教会的长老、执事以及其他负责人的身上(例如教导的),但这并不意味其他的信徒,没有守望的责任。

守望者的责任,就是提醒、警告人所面临的危险。因此任何信徒,不论在教会里有否担任职责,都应负起守望的责任,这是无可推诿的,其实每个信徒守望的责任是多方面的:

(一)对未信主的亲友而言

我们既知道他们若不信主,必定沉沦,我们就有责任向他们传福音,对世人也是如此。

(二)对主内的肢体而言

当我们知道某弟兄或姊妹误入歧途,或正受异端邪说的影响,我们就应当警戒他(她)赶快离开;或者某弟兄姊妹得罪了我们,我们就必须主动的去找他(她),「指出他的错来,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他若不听,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;若是不听他们,就告诉教会……」(太十八15~17)。这才是真爱心的表现,目的在挽回误入歧途或有过犯的肢体。惟有像该隐那样顽梗悖逆的人,才会抗议说:「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麽?」(创四9)

(三)对教会而言

每个信徒也都有守望的责任。敌人要攻取一座城,可用突击的方法,也可用渗透的方法。教会也同样面临各种不同的危害:仇敌、恶势力、异端邪说、假师傅……等;有外来明目张胆的攻击,也有潜伏在教会里暗中的破坏、毁谤……。魔鬼对教会的攻击,乃是无孔不入,正像保罗提醒以弗所教会长老所说的:「……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,不爱惜羊群;就是你们中间,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,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。」(徒二十29,30)内忧外患,真是防不胜防!难怪保罗说:「除了这外面的事,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,天天压在我身上。有谁软弱,我不软弱呢?有谁跌倒,我不焦急呢?」(林後十一28,29)因此在教会里守望的职责,不单是落在一些负责人的身上,而是「匹夫有责」。教会里的每个成员都是守望者,并且必须时刻警醒,丝毫松懈不得。

守望着的职责,需要经常提醒,警戒和责备人。这当然是吃力不讨好的--不但不受人欢迎,反而小则惹人反感,大则遭人攻击、怨恨、毁谤。事实也告诉我们:大多数被提醒、警戒和责备者,对守望者的警告和责备经常漠不关心。但神的话却非常清楚,我们仍然必须履行守望的责任:「……你若不警戒他,也不劝戒他,使他离开恶行,拯救他的性命,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,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。倘若你警戒恶人,他仍不转离罪恶,也不离开恶行,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。」

教会是主的,我们都是主的仆人,有责任维持教会的纯贞。我们必须不断的靠主得智慧、胆量与毅力,执行守望的工作。保罗说:「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还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?若仍旧讨人的喜欢,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。」(加一10)让我们每个人都因神的警告得着警惕,不论大小,各人在各人的岗位上,时时刻刻警醒,为主作一个忠心的守望者。■

圣经 经节: 
结3:18-19;参阅结313:1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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